(一)小規模營業人部分:
1.每個月銷售額未達到營業稅起徵點(例如買賣業為8萬元以下),不必課徵營業稅。
2.每個月銷售額在營業稅起徵點(例如買賣業為8萬元)以上,但尚未達到20萬元者,由國稅局依據其查定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(稅率為1%)。
(二)營業稅計算:
假設某商號每月查定銷售額80,000元(最低查定銷售額),每季須繳納營業稅2,400元(80,000元X1%稅率X3個月),一年繳納營業稅9,600元。假設每月查定銷售額40,000元(最低查定銷售額),每季須繳納營業稅1200元(40,000元X1%稅率X3個月),一年繳納營業稅4,800元。
(三)營所稅計算:
全年營業稅本稅/營業稅稅率=全年營業收入=4,800/1%= 480,000
全年營業收入*純益率=所得額=480,000*6%=28,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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