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

營業人租用辦公室所支付水、電費未載明營業人名稱可否扣抵?

與出租人約定由承租人支付,營業人可依約定將此類含有進項稅額的收據扣抵銷項稅額。如與其他營業人共同分攤,可由持有收據者出具證明。但應檢具租賃契約影本備查。

資源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/營業稅93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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